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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工第一党支部开展第三次党纪学习教育活动

作者: 韩朋德、刘超   审核人: 唐浩   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   点击数:   发布时间: 2024-06-20

2024年6月19日下午,我院教工第一党支部在学院会议室知达楼B314,开展了第三次党纪学习教育活动,教工第一党支部全体教工党员参加,活动由党支部书记刘超主持。

刘超逐条领学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中的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、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、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三章内容中的37个条例新条例把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”的要求贯穿始终。

接下来,李延波、陈东勇、王明东、韩朋德等4位同志结合自己的工作,分享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学习的心得体会。李延波认为:对于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学习,不仅是党员应尽的义务,更是一种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。它帮助我们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,强化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同时,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所规定的各项纪律,也是对我们党员行为的规范和约束,确保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能坚守初心、担当使命。作为一名共产党员,必须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,做到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。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和工作中去,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。陈东勇表示:每个党员都应该认真学好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原原本本学,逐条逐句的学,不能选择部分条文学,跳着学。每个党员学习学好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不能只满足于原文学完了,更要加强理解,悟深悟透条文的意思和要求,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。理论学习和实际应用是互相联系的,不能分割。每个党员学好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同时,也要利用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加强对工作的指导,规范工作的开展,做到工作合规,同时也要取得好的工作成效。

王明东认为: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,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,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,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,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。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,积极向上,不求名利,以微笑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率对待学生。在生活上要勤俭节约,摒弃贪图享受、唯金钱至上论,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,管住自己的嘴和手,管住自己、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。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,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,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,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信,自觉遵守党纪法规,严格要求自己。韩朋德表示:作为一名教师党员,经过系统性地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深深地感受到其制定的内涵和对党员的深刻要求,需要我们在了解清楚《条例》的重要意义后,践行在平时的学习中、生活中、工作中。要做到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,弄明白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,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内化为言行准则,始终做到忠诚、干净、担当,增强纪律规矩意识,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。

最后,刘超强调各位党员教师要以“高的站位”认识党纪学习教育,要以“严的要求”践行党纪学习教育,要以“实的作风”贯彻党纪学习教育,恪守“六大纪律”、筑牢思想根基,做到学思用贯通、知信行合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