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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5年度学校公派出国(境)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   审核人:    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   点击数:   发布时间: 2015-09-14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为进一步顺应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趋势,提升我校师资队伍的国际化素质,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公派出国(境)留学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派原则

1.学校优先选派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、特色专业、新办专业、语言类专业、中外合作专业以及关键岗位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。

2.拟派出国(境)人员的研修专业或研究内容要有利于所在教学院部的学科、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。

3.拟派出国(境)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为期3年的服务协议。

二、资助类别与资助指标

学校公派出国(境)留学的资助类别主要包括国外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研究两类,本年度学校计划选派20名左右的骨干教师赴国(境)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进行为期6~12个月的留学进修。

三、申报条件

1.政治立场坚定、品德优良、为人诚信、身心健康,具有学成报效祖国和继续服务我校教育事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
2.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(含在读博士)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在校工作3年及以上,年龄55周岁以下,年度及聘期考核合格,教学效果优良,科研能力突出,派出当年原则上应主持在研市(厅)级以上教科研项目1项。

3.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,听、说、读、写能力强,通过国家教育部门举办的出国留学外语考试(PETS5);或符合拟派往学校或科研机构的外语能力要求。

4.脱产进修或出国(境)半年及以上的人员回校后,一般应在校服务3年后才能申请再次出国(境)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1.个人申报。符合条件者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《盐城工学院境外留学研修候选人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。同时向业务归属的教学院部提出申请。

2.院部推荐。各部门成立评审小组,按照《盐城工学院教师境外研修工程实施办法》(见附件2)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测评,小组推荐1∼2名,且符合教学单位“十三五”境外研修年度派出计划(见附件3)。

3.职能部门审核。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会同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技处、财务处、国合处等职能部门成立专家评审组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和汇总。

4.学校评审。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推荐人选。

五、其他

1.申请人应在学校批准同意后的本年度内落实国(境)外研修高校或科研院所。

2.已入选江苏省资助国(境)外研修项目的教师,如因研究需要必须延长在外研修时间的,须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纳入学校公派项目进行后期资助。

3.请符合条件者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《盐城工学院境外留学研修候选人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。并于9月17日(周四)前将申报材料(申请表及佐证材料)送教务科,申请表电子版请发lijuan@ycit.edu.cn

4.计划申报2016-2020年度学校公派出国(境)留学的老师填写《“十三五”境外研修年度派出计划表》(见附件3)。并于9月18日(周五)前将申报材料(申请表及佐证材料)送教务科,申请表电子版请发lijuan@ycit.edu.cn

5.请已经获得过境外研修资格人员填写《教学单位已获得过境外研修资格人员情况统计表》(包括已派出和已获得资格未派出的)(见附件4)。并于9月18日(周五)前将申报材料(申请表及佐证材料)送教务科,申请表电子版请发lijuan@ycit.edu.cn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附件1-4

1.盐城工学院境外留学研修候选人申请表

2.盐城工学院教师境外研修工程实施办法

3.教学单位“十三五”境外研修年度派出计划表

4.教学单位已获得过境外研修资格人员情况统计表(包括已派出和已获得资格未派出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