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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2014年度省(部)级以上科研项目学校配套经费年度使用计划的通知

作者:    审核人:    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   点击数:   发布时间: 2015-05-19

关于报送2014年度省(部)级以上科研项目学校配套经费年度使用计划的通知

各位老师:

根据盐工发[2009]51号(盐城工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)文件规定,学校对省(部)级以上项目拟下达配套经费,配套经费中含25%的研究经费和25%的科研设备费。配套经费需项目负责人报送年度使用计划,学校据此下达配套经费。年度下达配套经费一般在当年使用结清,但有国家基金和省基金经费未使用的,当先使用国家基金和省基金经费,学校配套费使用期限可适当后延。

请2014年度获得省(部)级以上立项的科研项目负责人,对照经费管理办法要求,合理分配并认真编制配套经费年度使用计划表(详见附件),各相关老师于5月21日下班前将项目负责人签字的计划表(纸质版)送至学院办公室,相应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。

联系人:杜建周,88298249

邮箱:dujianzhou123@163.com

附件 2014年省部级以上项目配套经费年度使用计划表